尖點:董事會決議盈餘分派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4 年前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0.7237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2)擬配發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26.80股。3.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使股東配息(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