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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利徠:公告寶利徠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寶利一,代碼:18131)於101年05月18日發行屆滿2.00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6 00:00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20518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20518發生緣由:依寶利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因應措施:(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2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1.0025%。(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01年5月18日。(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01年4月19日至101年5月11日止。(四)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01年4月7日至101年6月5日(五)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六)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01年4月19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1年5月11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受影響之證券期別:1受影響之證券券別: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因辦理股東常會,設定101年4月7日至101年6月5日止為寶利一(代碼:18131)停止受理轉交換期間。公告類型:債券行使賣回權債券代碼:18131票面利率:0.00000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債息對照表:本月底發行餘額:0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償還本金金額:0付息:0下櫃日期:0評等種類:評等機構:信用評等等級:評等日期:0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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