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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無刑」匾 月眉龍德廟 指定重要古物

自由時報/ 2012.03.24 00:00
私有古物全台第一件

〔自由時報記者林明宏/南投報導〕全國第一件獲得中央指定之私有古物在南投縣,文建會審查委員日前至草屯鎮月眉龍德廟實地會勘「刑期無刑」古匾後,委員們決議,指定該匾為「重要古物」,成為全台灣繼故宮等公立博物館之外,第一件獲得「重要古物」法定身分的私有古物。

見證戴潮春反清運動

審查委員們認為,龍德廟「刑期無刑」匾,見證台灣人民戴潮春反清運動外,匾上款字數眾多,將整個歷史事件緣由略述於匾額之上,在台灣甚為少見,非常特殊,符合重要古物指定基準中「具有史事重要淵源」、「品質精良且數量稀少」的標準。

縣府登錄為一般古物

文化局指出,現行文化資產法規定,古物依照其珍貴稀有價值,分為國寶、重要古物,以及一般古物。月眉龍德廟之「刑期無刑」匾,於去年四月由縣府公告登錄為南投縣一般古物,並報請文建會審查指定為重要古物。

三月二十日文建會帶領專家學者至龍德廟進行古匾實物會勘,經各委員審慎討論後,做成決議將指定為「重要古物」。

文化局指出,「刑期無刑」匾為同治三年(西元一八六四年)台灣戴潮春反抗清朝,清廷派二品將軍丁曰健到草屯處理反清事件,丁曰健認為是保生大帝暗中神助,才能平息反清勢力,因此贈匾給龍德廟。

至於「刑期無刑」語出書經,指刑罰的目的在於教育人民遵守法律,從而達到不用刑的境界。

文化局表示,龍德廟目前整修中,未來將邀古物保存維護專家,協助廟方進行古匾科學鑑定、調查研究修復等工作,讓大眾更加了解縣內歷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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