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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收費訂上限 公會:已揭露

中央社/ 2012.03.23 00:00
(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3日電)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臨櫃辦理匯款如不考慮所需成本,而一味的訂定收費上限,恐將影響金融業發展;目前各銀行收費標準已充分揭露,民眾匯款前可先上網查詢。

消基會今天公布29家銀行臨櫃辦理匯款至港澳大陸、美國、日本及英國費用調查結果,以渣打銀行匯到大陸要新台幣1300元最高,海外匯入臨櫃辦理費用價差800元,呼籲政府訂上限。

銀行公會晚間指出,各銀行國外匯出匯款收費的標準,是由各銀行依本身作業成本、自行訂定,已回歸自由市場機制。現行銀行國外匯出匯款收費通常採行電匯方式,收費標準一般分為「手續費」與「電報費」兩種。

銀行公會表示,銀行基於系統建置成本、通匯行帳戶使用費、外幣拆借資金成本、遵循國際洗錢防制及檢核黑名單等的規定,及輔導客戶申報並出具水單等作業成本,通常會收取手續費。

另外,依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建置成本及使用費用收取電報費。對於客戶全額到匯的匯款需求須拍發兩通電報者,銀行將另加收一通電報費用。

銀行公會指出,消基會要求訂定海外匯款收費上限,事實上,在自由競爭的市場,不宜訂收費上限。另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已要求銀行需充分揭露相關收費標準,消費者可依自身的需求,選擇辦理匯款的銀行。

有關報載實際匯款金額有短少的問題,銀行公會解釋,在實務上,匯出銀行和受款銀行間若無直接的存匯關係,需透過中間行轉拍電文完成。

因此,中間銀行會依匯款指示,由匯款金額中內扣其所需費用,或另向匯出銀行收取,且解匯時,受款銀行可能會另向受款人收取解款費用;所以受款人收取的款項可能少於匯出金額。

銀行公會說,中間銀行及受款銀行所收取的費用,並非本國匯出銀行收取,中間銀行及受款銀行各有其收費標準;另涉及不同地區或涉入中間行的家數,也會影響費用收取的高低。

例如,有些銀行就國外匯出匯款採「全額到匯」及「非全額到匯」(即中間行收費內扣)兩種收費標準,供客戶選擇。

銀行公會表示,已請各會員銀行,要求行員在民眾匯款前,事先充分告知消費者,以杜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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