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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1年股東常會日期及召集事由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3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5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桃園縣大園鄉航站南路1-1號)。4.召集事由:依據公司法第170條及171條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1次。召集事由茲分列如次:(一)報告事項1、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查核民國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民國100年度及101年度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民國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民國100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5、選舉第19屆董事及監察人(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5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經本公司第18屆董事會第25次會議決議通過。(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為101年06月15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三)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自101年04月09日至101年04月19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受理處所: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處秘書室。(地址:33758桃園縣大園鄉航站南路1號)(四)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3席,自101年04月09日至101年04月19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受理處所: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處秘書室。(地址:33758桃園縣大園鄉航站南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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