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4元,共計146,545,2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現金紅利:4,627,743元(2)董監事酬勞:3,085,162元(3)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現金增資,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