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分派股息、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3.其他應敘明事項: 經董事會決議,100年度未分配盈餘共計新台幣(以下同)5,185,219,265元,依規提列法定盈餘公積518,521,927元及特別盈餘公積4,666,697,338元,提列公積後可供分配盈餘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