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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托整合 勞團盼修法維護教保員權益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3.23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3.23 楊宗興/綜合報導

幼托整合政策將在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但由於現行法令對現職的「教保員」沒有留用保障,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今(23)日上午在立法委員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修改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辦法,保障現職教保員權益。教育部則回應表示,除了職務代理人沒有受相關法律保障之外,多數「教保員」權益不變,教育部也會主動協商讓職務代理人進用期延長至改制完成。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上午在民進黨籍立委吳宜臻、林淑芬、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林世嘉、國民黨籍立委江惠貞的陪同下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在推動幼托整合的同時,也要保障到現有教保員的勞動權益。

吳宜臻說,教育部的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辦法,對現職的教保員沒有留用保障,等於是變相解雇教保員。江惠貞則建議,是否可以針對現有老師的工作權,採用優先考用、家計積分的方式給予實質保障。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科長許麗娟指出,公立托兒所人員進用方式多元,如果是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雇員管理規則》進用者將會繼續在原單位留用,至於臨時人員若是依《勞動基準法》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實施前進用,權益也繼續維持。她坦承,只有職務代理人除外,權益恐受影響。

許麗娟進一步解釋,職務代理人是公立托兒所因凍結保育人員職缺而進用的人,並不在「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規範範圍。她強調,按人事單位規定進用期間到去年年底,教育部擔心幼托整合有銜接問題,所以主動協商人事單位,看可否能讓他們的期限到改制為公立幼兒園為止。

屏東縣潮州鎮公所主任秘書丁勇言則說,其實在目前公立托兒所,職務代理人才是工作的主力,然而他們既非公務員也非臨時人員,有些職務代理人已工作超過10幾年,卻仍沒有機會考取正式資格,勞動條件相對缺乏,這點和托育公共化要保障幼兒受教權的意旨背道而馳。

針對教育部無法對職代教保員去留提出具體回應,江惠貞表示,將提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草案,並要求教育部應提供穩定財源,支持地方政府早日完成公立幼兒園建置,並保障現任教保員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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