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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市地重劃/公辦、自辦喬不攏 議員互控

自由時報/ 2012.03.23 00:00
縣府:朝向公辦編預算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礁溪鄉休閒渡假區市地重劃案,公辦、自辦擺不平;民進黨議會黨團決議,要求採公辦方式由縣府辦理,不能被民代與財團把持。副議長李清林主張地主自辦,反諷有議員因個人因素「為反對而反對」。縣府表示,朝公辦方向規劃,也編了規劃費,議會通過就公辦。

礁溪休閒渡假區面積約二十一公頃,地主三百餘人,原本是農業區與工業區,礁溪辦理第四次通盤檢討變更為「休閒渡假區」,民國九十八年九月間,內政部同意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要在三年內發佈實施;但地方卻為了公辦或自辦吵嚷多時,一直無法開發。

民進黨:公辦可助財政

民進黨議會黨團決議,要求縣府以公辦方式開發,總召林水金、前總召劉添梧說,縣府開發才能做好品質控管,礁溪地價飆漲,公辦預估有十餘億元盈餘,對縣府財政有極大助益,為何要放手給財團「吃」去?

議員吳宏謀更爆料,有民代要求自辦介入市地重劃,沒有利益迴避,甚至找來親人分割土地,造成過半地主贊成自辦的假象,市地重劃不能讓民代與財團把持;黨部主委黃適超說,如果議會要表決公辦經費,黨團成員要全數支持,跑票就黨紀處分。

副議長:過半地主自辦

副議長李清林曾是自辦市地重劃促進會會長,目前擔任顧問。他說,五十二‧七一%地主要求自辦,面積也超過六十七%,符合平均地權條例自辦獎勵規定,由地主自辦,縣府不用花一毛錢,就可完成休閒渡假區開發,取得三十六‧八四%的公共設施用地,為何要堅持公辦?

李清林說,縣府辦理市地重劃不是以賺錢為目的,地主籌資開發要負擔風險,誰能保證獲利,萬一地價波動,虧錢也不一定?縣府也不必與民爭利,自辦效率高,眼見三年期限快到了,萬一無法開發要回復原本的工業區與農業區,地主權益會受到很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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