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建議文字為「國內外之肉品包含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等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安全容許標準認定無害人體健康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由於衛生署所提食管法修正條文約60條,今天下午的審查會未審完,預計27日再開會審查。
目前立法院有關瘦肉精的食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達14案,包含國民黨籍立委鄭汝芬、黃昭順、楊麗環及民進黨籍立委吳秉叡、民進黨立院黨團等都提出瘦肉精「零檢出」版本。
與會官員指出,如果立法院修法同意授權衛生署訂定安全容許標準,以萊克多巴胺作為美牛飼料添加物就可排除零檢出,但中央未訂定的安全容許標準的肉品,原則都是零檢出。
至於強制標示部分,官員表示,衛生署所提修正草案定有專章,包括食品、食品添加物、容器都有規範;食品方面,草案規定直接供應食品的餐廳、賣場等應以中文標示原產地,特定散裝的食品也須以中文標示品名、原產地、製造日期、有效日期等。
去年發生塑化劑風波,官員指出,草案增訂安全風險專章,規範業者在前端生產製造產品時應自主管理,如發現有危害食品安全之虞時,應停止製造,主動回收;政府在後端把關,也將建立風險控管預警機制,在流程中加強食品安全監測,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