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淮南指出,在還沒簽署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就承作人民幣存款業務,將不利於台灣金融業發展,因為等於龐大的人民幣現金,「生意都拿到香港去做」,那麼為何不在台灣作?他認為台灣銀行業者不要因為搶快辦理人民幣存款而「炒短線」,長期下來會得不償失。先前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也曾表示,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簽訂後,開放DBU做人民幣業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兩岸簽訂貨幣清算機制,是確定發行人民幣的中國人民銀行,願意收受國銀的資金,等於是對等流通,直接的清算作業,能互設清算帳戶,參加對方外匯或拆款交易中心,處理台幣及人民幣之存款、兌換、銀行卡和匯款等業務,從99年協商至今,最快今年8月以前將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