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3/222.公司名稱:沛亨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將依法提交101年股東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