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估列之董監事酬勞8,984,842元,差異數為393,017元。
該差異金額待股東會通過後以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101
年度損益。 (2)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59,898,950元。 (3)依財政部87年4月30日台財稅第871941343號函規定,本次盈
餘優先分配100年度盈餘,若有不足部分,則依盈餘產生之
年度,採後進先出之順序分配之。 (4)惟若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等情事,致股
本總額發生變化而調整股東配息率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辦理變更相關事宜,屆時將另行公告。 (5)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
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