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本考試共設14類科,其中高等考試設醫師(一)(應試第一試)、醫師(二)(應試第二試)、中醫師(一)(應試第一試)、中醫師、營養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等13類科;普通考試設護士類科。
黃秘書長並指出,本考試除牙體技術師考試採筆試及實地考試,僅設臺北考區外,其餘考試類科均採筆試,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
黃秘書長另強調,本考試申論式試卷將實施線上閱卷單軌化作業,依101年3月19日修正發布之試場規則、監場規則及閱卷規則規定辦理,而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至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等,則依各該考試規則規定辦理。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