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劉光男說,當初僅在規劃初期開過一次協調會,之後就直接動工,工程要怎麼做都沒說明清楚,也沒有配套措施,造成現在無法耕作,施工單位應立即停工。
另外,中港溪河堤的「大河戀自行車道」工程,也發生佔用民地爭議,地主劉增森痛批工程單位一年多來偷佔他在中港溪大橋旁的土地施工,未徵收、不付租金,還要地主自行鑑界證明土地被佔用,態度惡劣,「簡直是用騙的」;縣府建設處表示,當初興建自行車道時,統一向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申請河川地做為工地,未發現這是私人土地,會支付租金並賠償。
地主劉增湘也說,他的土地被徵收做頭份堤防改善工程,九十八年就完工了,到現在還沒給錢,縣府和第二河川局互推責任,罔顧小老百姓權益。
羅雪珠要求工程單位不應只專注工程進度,要做好和地主、居民的溝通協調,減少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