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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遭槍擊案 地院5月宣判

中央商情網/ 2012.03.21 00:00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012年3月21日電)板橋地方法院審理連勝文遭槍擊案,今天言詞辯論終結,槍手林正偉強調目標非連勝文,連勝文委任律師則稱無法接受「誤擊說」,盼查明真相;全案訂於5月11日宣判。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之子連勝文,在民國99年11月26日參加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的選前之夜,遭綽號「馬面」的林正偉槍擊,還造成1名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遭流彈擊斃,板橋地檢署偵辦後去年1月間依殺人等罪嫌將林正偉起訴、求處極刑。

板橋地院下午召開言詞辯論庭,檢辯雙方各展開攻防,並就被告可能涉及過失致死罪進行辯論;林正偉出庭時身穿灰色夾克、戴黑框眼鏡,神情依舊平靜,並以「不擅言詞表達」為由,事前遞交答辯狀給法官,強調是鎖定陳鴻源、非連勝文,在法官提示卷證時稱「都看過了」,未多表示意見。

由於林正偉偵審時指出,因經濟拮据,想藉民國81年土地糾紛向陳鴻源的父親陳明雄討錢,要求見面卻遭拒,才想持槍教訓陳鴻源,但陳明雄先前庭訊時強調「不認識、也沒見過林正偉」,更否認有土地糾紛;對此,林正偉表達異議,指陳明雄所述並非事實。

公訴檢察官表示,被告律師雖以案發時精神異常作辯護,但鑑定結果無異狀,且被告事前多次到現場勘查、確認,足見當時的行為控制能力正常。

檢方指出,被告明知所持的制式手槍具有殺傷力,還近距離開槍射擊,且發現槍擊對象未倒地時,還上前拿槍抵住對方的後腦勺,足見有致人於死的犯意,絕非被告辯稱只是單純恐嚇。

林正偉的律師陳振瑋則辯護,精神鑑定是在案發後的5個月進行,與案發時的精神狀態未必相符,認為鑑定結果非全然可信,並指被告只想壓制被害人,是在拉扯時誤擊。

檢方認為,林正偉在選舉投票前夕,朝人的致命部位開槍,公然挑戰國家公權力,且不顧現場人潮眾多恐傷及民眾,造成選情動盪,犯後還避重就輕,企圖以精神異常脫罪,因此請求法官依涉犯殺人未遂、殺人既遂及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將林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連勝文的委任律師表示,林正偉對槍枝來源及犯案動機交代不明,無法接受誤擊的說法,並指此案受社會矚目,若未查明真相,難認被害人及百姓安心。

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訂於5月11日下午4時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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