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49,525,04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董監酬勞:新台幣8,000,000元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6,0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如嗣後本公司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等,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使股東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