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依法封存1400公斤,並抽驗重金屬
農委會說明,檢舉人陳先生去年12月1日聯絡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官拜訪該會,檢舉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產製再生硫酸銅違法流入飼料用等情節,並提供相關流向資料。該會本於飼料管理主管機關立場,立即於去年12月2日依所提供資料,電請相關縣市政府查察轄內6家公司之硫酸銅流向。結果查獲A公司將硫酸銅販售飼料廠,已於現場封存該公司800公斤庫存硫酸銅,且請廠商所在地台北市政府將A公司依違反飼料管理法第20條及第27條規定,函請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該會繼之於去年12月9日循線查到4家飼料廠自A公司購進昶昕產製之硫酸銅,立即封存共約600公斤,並採樣檢驗重金屬含量,檢驗重金屬結果3家樣品皆符合規定,只有B廠所採樣品鉛含量174.72ppm超過該會公告50ppm標準,並由縣政府依法處18,000元在案。
實施邊境查驗及境內監控,年度抽驗合格率90%
為確保動物用飼料安全,農委會加強源頭管理查驗,就礦物質原料於輸入時實施邊境查驗及境內監控措施,以確保飼料衛生安全及畜禽健康。分別於99年及100年各抽驗市售200件及148件飼料之重金屬,結果各有9件及15件不符合規定,皆依飼料管理法處分,另邊境查驗有1件不合格退運不得輸入。
加強檢驗飼料重金屬,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農委會指出,銅為畜禽必需之礦物質,適當添加有利於動物健康及生長,依法1公噸飼料硫酸銅添加量約為30-40公克,另依飼料管理法製造礦物質補助飼料,須取得該會核發之飼料製造登記證後,始得製造及販售。未來該會並將加強市售飼料重金屬含量之抽驗,以確保飼料品質安全。
訊息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