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631號三樓(福朋喜來登酒店三樓西北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運狀況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 本公司及子公司100年度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辦理情形。二、承認事項:(1)承認100年度決算表冊。(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理資產處理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案。五、其他討論事項 : 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禁止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2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權起迄日期:101年4月10日(星期二)至101年4月19日(星期四)共計10日。受理提案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2號6樓之1(本公司),電話:(02)8226-1000#130。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101年4月14日(星期六)起至101年6月12日(星期二)止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4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十七號二樓,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日30日前寄發各股東,另依據證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及公司法第183條規定,對於持有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se.com.tw),屆時通知書及委託書及股東會後議事錄如有未收到者,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查詢,電話:(02)2361-1300。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2號6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