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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出生試管嬰 遭拒入美籍

中央社/ 2012.03.20 00:00
(中央社台北20日電)出生於美國芝加哥的婦女拉維(Ellie Lavi)在以色列生下一對漂亮雙胞胎女兒,高興不已。然而,她前往美國駐特拉維夫大使館為寶寶申請美國公民身分時,卻因孩子是試管嬰兒而吃了閉門羹。

「今日美國報」(USA Today)報導,大使館職員詢問拉維是否在不孕症診所受孕,她回答是後,職員告訴拉維,她的孩子沒有美國公民資格,除非她能證明胎兒的精子或卵子捐贈者擁有美國國籍。

拉維表示:「我既難堪又驚訝,我們說的是我生下的孩子,她們當然是我的孩子。」

這起事件顯示出批評人士所說的美國國籍法規明顯不公平。美國公民在海外領養的孩子有資格成為美國人,且在美國境內出生的寶寶就算父母不是美國人,也是美國公民。

然而,美國公民接受精卵捐贈,以愈來愈普遍的試管嬰兒方式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卻不是美國人,除非其中1名捐贈者是美國人。

移民法專家指出,診所基於保密協議,可能無法透露捐贈者的這類資訊,因此捐贈者國籍往往難以證明。

新澤西1名專責生育議題的律師布里斯曼(MelissaBrisman)表示:「問題在於法律無法跟上生殖技術的進步。」

美國俄勒岡州波特蘭(Portland)1個提供卵子捐贈資訊的團體Parents Via Egg Donation創辦人蓋特林(Marla Gatlin)指出,旅居海外的美國懷孕婦女「經常選擇飛回美國生產,或就她們懷孕的方式向領事官員撒謊」。

美國國務院對此表示,該院只是依循適當的法律詮釋,不過它也正在研究是否能調整對移民與國籍法的詮釋,以允許美國公民父母「在更廣泛情況下,將美國公民身分傳給以人工生殖技術在海外誕生的孩子」。(譯者:中央社張雅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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