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分配股東現金股利87,157,63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費用化金額2,800,000元。(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000,000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3)擬配發董監事酬勞現金1,800,000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4)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俟101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