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358,215,407元(即每股配發新台幣0.7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8,115,080元及董監事酬勞11,246,033元。(2)本次現金股利,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等因素,影響 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