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方土昶:方土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0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3段5號(豪頂飯店)4.召集事由:依據公司法之相關規定暨本公司101年3月2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運情形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庫藏股買回執行報告(5)訂定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6)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買回註銷情形報告二、承認討論事項(1)承認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4)討論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5)討論資金貸與辦法修訂案(6)討論孫公司擎昂電子技術(深圳)有限公司擬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討論孫公司方土昶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定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5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其他相關議案及如有符合規定之股東提案議案,預計於股東會召開前四十日(101/5/4)前補充公告。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17日起至101年6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於4月16日星期一下午5時00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四1.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1年股東常會之議案。欲提案之股東請於101年4月9日起至101年4月19日止親臨或掛號郵寄(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送達本公司(23144新北市新店區寶中路92號10樓董事長股務收,電話:02-29161997)。2.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3.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股東所提議案超過一項者。(5)股東所提議案內容,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超過三百字以上者。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六、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列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查詢。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股東會召集通知,依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以本公告為之。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三十八天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