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2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蓮潭國際會館會議中心1樓。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0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100年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一、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一、新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四、10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27.其他應敘明事項:(1)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1年4月23日17時0分前(24小時制) 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2)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務請於101年4月23日下午5時前親洽或 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 十六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以郵寄方式辦理過戶者以4月23日郵戳日期為憑。(3)參加集保者,將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4)本公司將依據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開會通知書,另依據證券交 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本公司將不寄發通 知書,並以公告方式為之。 屆時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5)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之提案,請於民國101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01年 4月25日止向本公司提出,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1年4月25日下午五時前以 書面方式提出,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有關提案之詳細公告內容請逕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查詢〕選項查詢。(6)股東會召開時間為上午九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