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69,333,517元(預計每股擬配發0.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紅利新台幣1,862,963元。(2)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794,445元。(3)本公司董事會擬議發放之董監酬勞與員工紅利與費用認列數無差異。(4)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或分派總金額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