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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廠商假借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輔具補助協辦名義招攬生意

中央社/ 2012.03.20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320 13:30:17)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籲請民眾小心謹慎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近日接獲民眾反映,發現有輔具廠商以社會處輔具補助協辦之名義推銷商品,並告知民眾購買其商品後,可代為協助申請政府之生活輔助器具補助,並要求提供身心障礙手冊、身分證、印章及存摺以利代辦,導致民眾後續未獲補助,又無法退貨求償無門之窘境。社會處特提出呼籲,輔具補助申請有一定之審核流程及規定,且社會處不會委託特定廠商協助辦理,請民眾提高警覺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社會處近日審核民眾輔具補助申請案件,發現有特定人士代申請補助之情形,且此類案件經審核部份會因為已超過規定每人每年補助上限或所申請補助之輔具與規定補助對象不符而無法獲取補助;經社會處承辦人電話詢問申請民眾,民眾均表示有位輔具廠商拿著「社會局輔具補助協辦」之名片向他們兜售助聽器、輪椅等等商品,並告訴他們商品購買後,因與社會處承辦人熟識,可代為申請並一定可獲得政府的補助,所以聽信購買了商品,並將相關身分證件都交給其代為辦理,所以當得知無法獲取補助,欲退還廠商卻因已經使用都無法辦理退貨而感到有受騙的感覺。

社會處特別呼籲,生活輔助器具補助有一定的申請流程,且輔具補助項目及補助對象也有訂定規定,並非所有生活輔具都有列入補助項目,針對各輔具項目也有範定特定之補助對象,例如:就曾有民眾購買了昂貴的跑步機後,發現因非補助項目而無法申請補助或是氣墊床補助限居家使用,但民眾實際於養護機構接受照顧,其家人購買後卻無法獲得補助等狀況發生。且須特別注意的是,屏東縣的輔具補助申請為事前申請制,民眾須備齊應備文件後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經社會處審核符合寄發核定通知,民眾始能去購置所需輔具,之後再檢附發票、郵局存簿等資料向社會處辦理撥款。社會處不會因案件由特定廠商協助辦理而保證補助,請民眾要嚴加提防受騙。

社會處也指出,輔具補助訂定有追蹤輔導機制,民眾請領本府輔具補助後,將定期追蹤民眾輔具使用情形,若經查核發現有偽造不實憑證請領補助之情事,將追回補助款,涉及刑責者將移送檢調查辦;未來民眾如有輔具補助申請相關需求或問題,可逕洽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業務承辦08-7320415轉5373或屏東縣輔具資源中心:08-7365455(屏北區)、08-8006189(屏南區)。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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