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札記

自由時報/
14 年前
效率也要升格

桃園縣升格準直轄巿一年了,試問,這一年來和過去差異何在?薪水增加?官位高升?或快樂指數變高?相信普羅大眾都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不過,對府會官員及議員們來說卻朗朗上口,官位增多、職等提升、薪水調漲、福利也是倍數增加。

我們不解的是府會一再強調「升格準直轄巿的利處是中央補助款給的多」,但多出的部分是否足以支應升格後承擔的責任支出呢?這個問題,府會避而不答,用鴕鳥心態看待。

桃園是「縣」、是「準直轄巿」、或「直轄巿」,府會不該只在升格的板塊移動中見其利而略其弊,否則會落個肥私損公的污名。

首當其弊的是桃園縣議會會期,去年之前120天,去年開始每年230天;昨天是臨時會,接著29日開定期會一直持續到6月6日,會期共計80天。

會期中,例假日23天,消化會期的「蒐集資料」、「下鄉訪視及考察」有17天。議員總質詢15天,15天下半日排「蒐集資料」,換言之又多出7.5天在消化會期。

這些數字加總起來有47.5天,是可有可無,也就是說,這回真正開會天數才32.5天。

府會爭取桃園升格,也應爭取效率升格,先把無意義的開會天數閹割,省儉時間、省儉金錢才是升格價值的第一步。 (記者席艷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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