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聲稱要申請土地鑑界才雇工砍樹,薪資就是「砍下的樹」,但不知道要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訊後3人全被依竊盜、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送辦。
李、郭兩人供稱,他們只是受雇上山砍樹,樹幹要運到山下一間木材行變現,一噸可賣2000元。
警方調查,48歲男子李定森去年12月底,受47歲男子何峻名委託,砍伐三峽區白雞山區約一甲大山坡地上的2、3百棵相思、油桐樹,李某又找來45歲男子郭神兵幫忙。
昨天早上,李、郭正要將已鋸成11截的相思樹幹運下山時,與三峽警方偵防車擦身而過;員警眼尖發現攔下兩人盤查,並查扣電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