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 每股發放新臺幣0.24元之現金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24股),共計發放新臺幣15,917,590元,暫以美金兌換新臺幣匯率1:29.38,折合美金541,783元(正確配發現金股利之美金金額,依規定將以股東常會前一營業日之臺灣銀行買入及賣出美金即期外匯收盤價之平均數計算為準)。3.其他應敘明事項:(1)如嗣後因本公司辦理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宜,現金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等相關事宜。(2)另擬配發員工紅利美金17,019元及董事酬勞美金78,4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