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1,048,003,315元,每股分配新台幣2.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5,143,738元。(2)員工現金紅利為新台幣121,149,903元。(3)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4)惟因本公司於配息基準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轉讓(或購回)庫藏股,或因本公司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執行轉換權利,或因員工依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利,造成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配息率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現金股利金額,按配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