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股數以不超過8,500萬股為限。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尚未決定6.發行價格:尚未決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保留90%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未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與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由董事會提請101年股東常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