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告事項:
1.10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查核100年度決算表冊審查意見報告。
3.100年度股東常會通過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執行情形報告。
4.100年度股東常會通過減資彌補案之執行情形報告暨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成效。
5.投資大陸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100年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06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受理期間101年3月30日起至101年4月09日止。
受理處所: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200-5號
友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
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
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三)關於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內容俟下次董事會議通過後,於股東常
會四十日前另行公告。(四)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4月6日(星期五)下午
5:00前(因101年4月7日星期六適逢假日提前至4月6日)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4月7日(星期六)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
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