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起,已有2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其中,製造業和服務業的開放比例都為42%,至於非承攬的公共建設開放比例則為24%。經濟部指出,經跨部會與產業協調後,第三波開放陸資投資業別項目已經行政院審查通過。
其中,製造業新增開放115項,總計開放幅度高達97%;化學製品製造業與生物藥品製造業等31項則是限制陸資投資且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0%。至於各界關注前一階段已開放的積體電路製造業、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液晶面板及其組件製造業、金屬切削工具製造業、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製造業等5項限制條件產業,則調整為陸資投資該產業時,不得具有控制能力,其投資行為還需由專案小組審查。另外,這波製造業的開放還新增了發光二極體製造業與太陽能電池等2個項目。
經濟部長施顏祥強調,會就相關規定嚴格把關。他說:『(原音)不得具有控制能力,第一個就是不能超過50%;但這個之外,還加了一大堆其它條件在裏面,所以是更嚴格,不是更寬鬆,而且一定要提出產業合作的要求在那邊,而且很多規定是比那個更嚴、不是更寬。』
此外,服務業與公共建設各新增開放23項,開放幅度都約達51%。
施顏祥表示,第三波開放陸資投資業別項目已經過行政院審查,目前正在走行政流程,開放的時間表應該很快會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