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黃秀珠表示,建設局去年底請區公所調查,里辦公處有意進行綠地園道管養者,依面積大小,每月可獲得三千六百元到八千元不等的經費補助;不過,太平區卻有部分里活動中心前的綠地遭排除。
光明里長胥樹文抱怨,過去活動中心前廣場都由志工負責清潔維護,不解路邊小小綠地都可申請到補助,每天上百人使用,用途完全一樣的廣場卻一毛錢都沒有,認為市府大小眼。
中平里長林春榮也批評,活動中心前廣場綠地面積超過○.四公頃,除了樹木外還有涼亭等設施,每天都有不少里民到此休憩,沒想到卻申請不到補助,實在太不公平。市議員黃秀珠要求市府,依據實際使用方式,給予專案補助。
建設局︰名目不同
建設局景觀工程科長梁維仁表示,該筆補助經費是針對過去公所管養的公園綠地,委託里辦公處維護;因中平、光明等里活動中心前空間,僅是活動中心廣場,並非公園、綠地,過去也非由公所維護,名目不同才無法給予補助。
民政局︰可專案申請
民政局地方自治科長黃雅君則澄清,活動中心管理維護經費,可由收取租金中的八成支付,且以太平區公所為例,今年也編列八十萬元活動中心管養經費,里辦公處若有需求,可向公所提出申請;若經費不夠,也可由公所或民政局向市府申請專案補助,絕非撒手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