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藍委江連福 3/20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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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前國民黨立委江連福九十六年競選立委時綁樁賄選,最高法院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半定讞、褫奪公權五年;同案被告、前大里市長林仲毅也被判處四年定讞;兩人和其他被告都已收到法院正式通知,須在三月二十日前往台中監獄發監執行。

江連福昨天說,還要再確定一下執行的時間。林仲毅則喊冤,強調沒賄選,雖對判決感到無奈,但強調會勇敢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