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嫌犯佯稱腳痛脫逃 1小時回籠

中時電子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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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八歲男子於竹平涉嫌騎贓車強盜、搶奪他人財物落網,經法官裁定羈押後,竟假裝腳痛誘騙法警鬆開腳鐐趁隙脫逃,並躲藏在距離法院不遠處的大樓地下停車場水塔上,但仍被管理員發現報警搜索一個小時回籠。

於男在警分局還假裝全身癱軟,只是員警都沒有上當。不過,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吳勇輝否認法警提前幫嫌犯解開腳鐐,強調可能因戒具老舊被掙脫,事後將檢討改進。

警方調查,本月十五日下午,於男騎著一輛懸掛失竊車牌的贓車,尾隨一名王姓婦人進入大樓地下停車場後,持刀抵住對方脖子,劫走內有現金一萬二千元的皮包逃逸。

事後,台南市警一分局根據現場的監視器,鎖定於男作案的機車,全面通報查緝。果然十六日下午一點多,巡邏員警就在中華東路發現贓車,並在現場埋伏守候,輕鬆將於男逮捕到案。

警方發現,於男除了強盜王婦外,還曾於十四日下午,在南區尾隨另名從提款機領錢的民眾,飛車搶奪現金六千元。

警訊中,於男供稱,由於本月三日曾被警一分局誣陷在東區大東夜市竊取他人機車行李箱內的零錢,讓他心理很不平衡,才憤而在東區作案。但員警認為此案罪證明確,於男根本是在胡說八道,仍依強盜、搶奪、竊盜等罪,於十七日下午將他移送台南地檢署繼續偵辦。

檢方複訊後,以於男涉及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值班法官於深夜十一點多裁准,院方法警乃將於男押回檢方準備解送台南看守所。

沒想到,正當法警押著於男從地下通道進入檢方拘留室前,於男竟然假裝腳痛,騙取法警同情先幫他鬆開腳鐐,再趁機低下身將腳鐐扯下後,迅速從南檢側門脫逃,讓院檢雙方的法警都嚇了一大跳,急忙通報管轄的台南市警四分局協助緝捕。

不敢走遠的於男,跑到法院附近健康三街某大樓地下停車場,並躲在現場僅數十公分寬的水塔上方縫隙。但因他的行蹤被大樓管理員從監視器看見,經通報警方搜索後,一個小時就將他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