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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明:通報WTO等同承諾

中央商情網/ 2012.03.16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2年3月16日電)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今晚表示,台灣2007年曾通報世界貿易組織(WTO)將訂牛豬肉萊克多巴胺殘留量標準,等同於對WTO及所有會員國做出明確承諾。

他說,根據官方文件明確顯示,台灣2007年8月16日就已依WTO對於預先通知的相關規定,通報WTO,台灣將訂定牛豬肉萊克多巴胺殘留量(MRL)標準,並於同年8月22日生效。

楊永明表示,依國際實踐慣例,對其他國家而言,2007年8月22日台灣應已制定萊克多巴胺殘留量且開始生效,這份通報等同於台灣對國際組織及其他國家的正式承諾,但台灣在2007年9月4日才通知WTO延期,確實引起各國質疑。

他說,WTO有制式通報文件,台灣當時遞交的通報表內,第2點已明言台灣將訂定的文件為「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草案:萊克多巴胺」,第6點更明確指出將訂定的內容為「建立動物用藥萊克多巴胺於牛、豬之肌肉、脂肪、肝臟、腎臟之殘留量」,當時政府是確認要訂定殘留量且要在2007年8月22日生效,才提出這份通報告知WTO。

楊永明表示,2007年當時政府早已為進口肉品問題訂定萊克多巴胺殘留量標準,更已完成所有準備工作。

他說,衛生署2007年8月14日公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3條」,明確指出要增訂萊克多巴胺在豬及牛肉中殘留容許量,附表亦已明列細目標準,訂明牛、豬「肌肉及脂肪」殘留容許量為10ppb、「肝」為40ppb、「腎」為90ppb,之後在2007年8月16日通報WTO。

楊永明表示,這顯示當年政府確實承諾將開放肉品進口,逐步進行訂定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及通報國際組織。美國認為當時台灣已有開放承諾,之後卻變卦,令人感覺為「不可信賴的貿易伙伴」,迄今美牛議題已造成台美雙邊經貿關係重大負面影響,政府須積極處理。

他說,給WTO通報表中的第8點要求填表者說明訂定文件時依據或參考的國際標準,若非現有明文的國際標準,則請補充說明。

楊永明表示,台灣當時即以補充說明,台灣通報要訂定的萊克多巴胺殘留量草案文件,是參考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當時的萊克多巴胺殘留量草案。

他說,這一項是在說明參考標準,不影響台灣以這份文件通知將訂定殘留量、2007年8月22日將生效的效力,等同於對WTO及所有會員國做出明確承諾。10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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