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3/162.公司名稱:帝寶交通器材(昆山)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優化同一集團公司之資源共用與管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合併後存續公司為帝寶交通器材(昆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