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
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
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3393-0898)。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
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
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洽詢。(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3月
20日起至民國101年3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
請於民國101年3月30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黃慧芳,地址: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08
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