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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不如租車/買車還可以節稅 非長租莫屬

欣傳媒/張志康/專題報導 2012.03.16 00:00

對於企業用戶來說,買車好還是租車划算?在現今的台灣市場上,幾乎完全不需要考慮,原因無他,單純就企業要支出的成本來看,不管企業用車用的是貨車或是配給高階主管豪華進口房車,當然都是以租代購划算。從財務的角度上來看,購車這件事情是公司以屬於資產項下的現金或銀行存款,去交換同樣屬於資產的汽車。但汽車本身是屬於高單價的消費財,因此對企業來說,在購車後還要另外攤提折舊。而最了不起的是,依照現行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用車,不僅有5+1年的折舊限制,同時,稅法規定最高攤提額度為250萬元,超提部份將不予認定。等到使用年限一到,攤提折舊完的車輛再賣出時,也很有可能會因為市價遠低於帳面殘值,企業還要再認列一筆資產處分損失。然而,汽車的長期租賃就沒那麼複雜了。從購車點開始起算,企業完全不需要因為購車去提撥一大筆費用,只要先行支付一部份的保證金或頭款,並每月支付租車公司租金,則租金這個部份企業可以先做為進項憑證拿去扣抵5%的營業稅,其次,在企業的帳務上,汽車租金還可以全數認列為企業的租金支出。待年度結算時,都可以成為損益表上的費用認列,達到合法節稅的目的。另外,由於租賃車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屬於租車公司,因此在企業的帳務上完全不需要將其做為資產的一環認列。在此同時,租車公司還會負責車輛本身的日常保養、年度的保險費用,企業完全不需要為了這些瑣事而煩惱。即使在路上發生意外事故,租車公司還會負責提供代步車,以及後續意外的處理及出險等事宜。另外,若是屬於主管配車,在車輛的所有權認定上,也不會因為當事人到任、離職或是異動,而有太多財務上的問題。所以,站在企業用戶的立場上來看,租車不僅讓企業在資金的運用上有著更多元化的彈性運用空間,同時也有著節稅、省事的好處。

圖說:對企業用戶來說,像BMW 7系列這種高階主管或企業主配車採用租車的方式,不僅可以節稅還可以省事,比購車更划算。(汎德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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