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社會傳真機-客戶連動債損失 台新銀要賠

中時電子報/馮郁容 2012.03.16 00:00
台新銀行向一對林姓夫婦推銷雷曼連動債券,林姓夫婦最後慘賠九百七十六萬餘元,於是向銀行及理專求償;高等法院昨日以銀行理專沒盡到說明風險的責任,而台新代銷連動債依法應承擔所有風險,判決台新應賠償林姓夫婦的損失。合議庭指出,雷曼連動債超過我國金融機構控管,依法不能在國內銷售,台新以信託方式購入,就形同實質上的發行機構,若把信用風險轉嫁給投資者,顯失公平,故改判銀行敗訴。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