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3日公布屏東2豬場被檢出違法使用瘦肉精,其中有1場使用沙丁胺醇,並指是累犯。由於有媒體指2月10日第1次被檢出至今,家畜疾病防治所沒有裁罰,豬隻可能流入市面。徐榮彬今天作出澄清。
徐榮彬表示,2月10日是中央畜產會用藥稽查採樣小組至養豬場採樣,2月16日檢驗報告通知防治所,檢驗結果是「乙型受體素類」陽性,並沒有告知使用那種瘦肉精。
農委會防檢局於2月29日發文告知對這2家養豬場依法裁處,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所3月1日收到公文後立即至豬場處理後續輔導事宜,豬場被限制移動2個月,並於3月14日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簽罰。
3月8日防檢局及中央畜產會人員又到2家養豬場採樣,此時為移動管制期間,防檢局檢出陽性,在沒有通知地方下,公布檢體結果為沙丁胺醇。徐榮彬指出,照常規,移動管制期間的牧場,除非期滿,否則不會再抽驗。
徐榮彬說,2月10日和3月8日的檢測,應合併算1次,不能算累犯,不過,有1家養豬場去年曾經被檢出過,是累犯,將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