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議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72,873,228元,每股配發1.2元。(2)擬議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72,043,480元,每股配發0.5元,即每仟股配發股票50股。3.其他應敘明事項:(1)前項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發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2,035,549元,董監事酬勞新台幣6,017,7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