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多由業者自費運宜蘭
花蓮市垃圾掩埋場設施不符合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遭監察院多次糾正,三月一日起停止收受餐飲業者、飯店業、醫療機構的一般事業廢棄物,目前每天約有三十公噸的廢棄物轉運到吉安、壽豐兩地,或由業者自費運到宜蘭利澤焚化爐。
環保局指出,花蓮市的垃圾掩埋場設施不符規定,卻長年違規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環保署曾行文要求於去年十二月底關閉,在二個月緩衝期後,從三月起停收一般事業廢棄物。
環保局目前正協調妥適的廢棄物安置地點,今天上午游美雲等多名議員和環保局、台泥火力發電廠相關人員將開會協商,決議是否把廢棄物運到和平火力電廠處理。
至於是否在花蓮市設置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保局表示,以前設掩埋場環保署有補助,但已經取消,民眾也不易接受,因此不會考慮興建掩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