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0/03/142.公司名稱: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更正101.02月份營業額申報資料中,去年本月營業收入淨額資料 修正前 505,830 仟元 修正後 188,186 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