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盈餘配發股東現金股利NT$37,575,880(每股配發現金0.5元)
(b)本公司擬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
NT$37,575,880元,按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
有股份,每股配發NT$0.5元現金。(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NT$4,066,823 元(3)董監事酬勞現金NT$1,220,047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
現金發放俟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訂定發放基準日分派之。
若因本公司買回股份及國內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或因員
工執行認股權而交付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造成股東
每股分派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