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主委陳振川主持這場會議,與會的金管會銀行局及銀行公會代表認為,無法源依據停止貸款予經判決確定的涉賄廠商;法務部則樂見其成。
陳振川表示,國內雖然尚無法令可強制銀行拒絕對行賄廠商的授信,但就授信對象商譽、企業倫理的角度而言,仍可請銀行將廠商行賂情形納入授信評估參考,執行方式仍有賴銀行界自發自律,及相關主管機關宣導。
工程會請銀行局及銀行公會可將此意見帶回研議。
陳振川表示,工程會將就此與各產業界、政府部門、國際透明組織等,共同簽署反貪腐宣言。
工程會表示,採購法對於有行賄情形廠商,已有終止契約、列為黑名單拒絕往來一年、罰款處置機制,銀行界如能在處理授信對象時一同配合反貪,將有更大效果。屬於政府部門的中小企業信保體系、公營行庫,更需要配合推動。
工程會官員指出,後續將邀集營造公會等產業就此開會。
工程會進一步指出,推動反行賄機制,對於政府、工程界及銀行界均有正面影響,包括廠商不敢行賄,實際投入工程費不會折減而降低工程品質,銀行不對投機行賄廠商授信也可降低營運風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