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1/03/142.原公告申報日期:98/10/09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海外子公司WSP Electromaterials Ltd.處分上海長華新技電材有限公司69.375%股權,並由本公司海外子公司CWE(H.K.)LIMITED取得上開股權。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為配合營運需要,本公司於民國101年3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取消本公司海外子公司WSP Electromaterials Ltd.處分上海長華新技電材有限公司69.375%股權,並由本公司海外子公司CWE(H.K.)LIMITED取得上開股權乙事。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