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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欲變更試算書表郵寄地址、申請將100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或不欲適用100年度稅額試算服務者,請記得於明(15)日以前提出申請

中央社/ 2012.03.14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314 17:37:16)財政部表示,今(101)年將賡續提供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服務。個人如需變更試算書表郵寄地址、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之需求或不欲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請務必於明(15)日以前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財政部說明,國稅局預計於今年4月25日開始寄送稅額試算書表,並自5月1日起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服務,其可查詢之所得人範圍與去(100)年相同,包括納稅義務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符合條件之滿20歲子女及直系尊親屬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扣除額項目包括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購屋借款利息、災害損失、教育學費及身心障礙7項扣除額資料,提供資料單位超過510家。

  

財政部指出前述服務措施係稽徵機關主動提供之便民服務措施,民眾如需變更試算書表郵寄地址或因個人因素需將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或不欲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請事先提出申請。該部再次提醒申請期限將於明日截止,民眾可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申請或填妥申請書向稽徵機關辦理。

新聞稿聯絡人:謝科長慧美

聯絡電話:02-23228122

訊息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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