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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涉違證交法 遭起訴-表態沒涉案 今回台說分明

自由時報/ 2012.03.14 00:00
記者林俊宏、專案組/台北報導

綜藝天王吳宗憲涉嫌掏空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案,台北地檢署查出,聯明公司和吳宗憲擔任董座的阿爾發光子科技公司以不實交易套取資金,讓吳宗憲以「假交易、真借貸」方式,從中取得1250萬元,昨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將吳宗憲起訴。

涉假交易真借貸 套取現金

檢方表示,吳宗憲與聯明科技公司董事長許豐揚是朋友,吳宗憲涉與許男共謀以「假交易、真借貸」手法,在民國98年1月5日簽約,由聯明公司向生產LED的阿爾發公司購入1億8000萬元產品,不過,檢方認為雙方商品性質不同,簽約合作有疑點。

起訴指出,許豐揚以「預付阿爾發公司購物款」名義開立6000萬元的本票,做為支付阿爾發公司之用,其中2000萬元本票,許男兌現後挪為私人花用;吳宗憲則拿走4000萬元本票,並向張姓友人票貼借得4000萬元,卻未作為阿爾發公司購料或採購設備。

檢方表示,吳宗憲疑擔心4000萬元的本票會跳票,在票據到期日前,將2750萬元匯入聯明公司帳戶,剩餘1250萬元,則由聯明公司的自有資金支付。

疑找金主借錢 掩護假交易

起訴指出,吳宗憲與許豐揚以此方式共同侵占聯明公司3250萬元,其中吳宗憲分得1250萬元,許男則分得2000萬元,兩人以虛偽交易套取資金,且將3250萬元朋分花用後,在98年3月25日取消合約。

檢方查出,這筆6000萬元不實交易取消後,許豐揚為掩飾兩家公司不法,扣除吳宗憲先前匯款2750萬元,由許男在98年12月間,另向金主借得3000萬元存入聯明帳戶,再由會計人員作帳為吳宗憲存入,藉以掩飾聯明和阿爾發公司間的假交易,檢方昨將許豐揚及聯明涉案董事等9人一併起訴。

對於涉掏空案被起訴,吳宗憲昨表示「這事就由律師來處理」,但又忽然語出驚人:「站在藝人角度來講,要從重量刑。」不過他並不認為自己有涉案,表示從過去到現在從沒做過什麼壞事:「我沒吸毒、沒詐賭也沒殺人,對不對?」認為大家「不宜太早下定論」,人在國外的他,表示今天回台後,會再跟大家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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